

第一,多次维修未解决问题:我的车在两年质保期内,因排气管异响和换挡顿挫,先后在店内维修了4次,至今仍未彻底修好。第二,厂家用“霸王条款”推卸责任:我的车于3月29日刚过保修期,目前店内仅同意给刚拆卸过的天窗延保半年,对多次维修仍未修好的核心大件拒绝承担责任。刚才,品牌官方客服也明确回复“内部无相关政策”,企图用厂家内部规定对抗《汽车三包法》精神,将出保后数万元的维修费强行甩给我承担。第三,我的唯一诉求:我不要求赔偿免费保养,仅要求店内针对前4次均未修好的排气管和变速箱,出具一份白纸黑字、加盖公章的专项延保协议(额外延保2年或6万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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