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在原厂质保期内,无事故、无改装、无涉水。右前大灯内部出现永久性涂层泪痕,宝马4S店提交索赔后,华晨宝马厂家当时认定属于大灯工艺质量缺陷,已经免费更换右前大灯总成,有维修工单为证。现在左前大灯出现完全一模一样的永久性泪痕,开灯烘烤后痕迹不会消失,不是临时起雾水汽,属于灯罩内部涂层流挂缺陷。我向4S店以及宝马400客服反馈,厂家技术部门给出结论,只以“不影响照明使用”为由,拒绝质保更换左大灯。同一台车、一模一样的故障现象,厂家之前认可为质量问题并履行质保,现在对左侧大灯采用完全相反的判定标准,前后标准矛盾。根据《家用汽车三包规定》,经营者主张不属于质量问题,应当由厂家承担举证责任。多次和400客服沟通协商无果,客服表示该结论为技术部门最终结果,不再复核。现进行投诉,诉求: 1、质保免费更换全新原厂左前大灯总成,包含工时、编程匹配全部费用; 2、如果厂家坚持判定不属于质量缺陷,请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判定报告,写明判定依据、对应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技术规范。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