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提车第8天(2026年2月14日)起,车辆中控显示屏在行驶过程中反复出现黑屏、自动重启故障,至今已历时3个多月,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二、维修记录(已累计3次实质性维修/检测,均无效)1.2026年3月13日:系统编程无效,故障依旧;2.2026年4月7日:更换主机(主机国内缺货,从德国订货)无效,更换后4月19日、22日、23日均再次发生黑屏;3.2026年4月20日:OBD检测2026年4月23日:OBD检测4.2026年4月28日:更换针脚和插头壳——无效,黑屏依旧;5.2026年5月1日至今:厂家确认需更换“屏幕到主机线束”,但该线束全国无货,德国亦无货,无预计到货时间,车辆自4月24日送修至今仍在4S店等待配件。三、累计维修时间3月13日编程(1天)·3月16日至4月6日确定主机故障及发货(22天)·4月7日换主机(1天)·4月20日OBD检测(1天)·4月23日OBD检测(1天)·4月24日送修至今(2026年5月11日)(18天,持续增加)·主机订货期间22天(主机不属于特殊零部件,应全额计入)·合计:44天,远超30天法定标准四、退换车法律依据本人车辆已完全满足《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退换车条件:退换车条件法律规定本人车辆情况是否满足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第二十四条第(四)项累计维修时间已达40天以上(含主机订货22天),远超30天?已满足五、4S店处理情况1.4月30日4s店工作人员联系我因为累计维修超过30天,可以在五一收假后申请退换车。2.截至今日(5月12日),4S店仅回复“等厂家老师回复,请耐心等待”,未给出任何明确的处理时间节点;3.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八条,销售者应在收到退换车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截至目前已过去6个工作日,4S店仍未明确答复时间节点六、投诉诉求根据《汽车三包规定》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八条,本人要求:1.被投诉企业在10个工作日内依法为本人办理更换同型号新车或全额退车;2.退换车过程中,被投诉企业须退还原购车款295,900元,并配合完成贷款结清(贷款本金170,000元由4S店直接支付给宝马金融)、购置税变更或退税、退还综合服务费2,980元、退还4S店装饰礼包4,800元、退还轮胎及划痕服务套餐各999元、赔偿上牌费及已还贷款利息等。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