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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福特福克斯TCM模块故障导致离合器损坏

投诉编号:【1637207】 投诉时间:2026-04-23 19:45 投诉品牌:长安福特 投诉车系:福克斯 投诉车型:2013款 1.8 自动 经典时尚型 三厢

车辆信息:2013款长安福特福克斯,自动挡,搭载DPS6干式双离合变速箱,目前行驶约11万公里。 故障描述:本人于2026年4月18日向长安福特客服(951995)反映车辆变速箱存在严重故障。具体症状包括:S挡不显示挡位(该电子故障已存在多年,是TCM模块通讯故障的铁证);起步加速时严重打滑,发动机转速飙升但车速跟不上;驾驶室内有明显焦糊味;换挡时底盘出现异响;偶发性顿挫、加速无力;挂倒挡时有时完全不走车。 为确认故障,本人已在当地专业自动变速箱维修厂进行了全面检测。诊断电脑读取的故障码明确显示TCM模块存在故障,路试也证实离合器已经出现物理打滑和损坏。特别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左右该车S挡位已经不显示,当时车辆仅行驶五六万公里,原厂离合器就因该车TCM模块出厂设计缺陷而损坏。2022年更换离合器后,2024年又出现问题,仅行驶三四万公里便再次损坏,直到现在,车辆基本没怎么开。这明显不属于正常磨损,而是由TCM模块出厂设计缺陷导致的连带损坏。 维权经过: 4月18日:致电厂家客服正式反映问题,答复“登记后回电”。 4月21日上午10点:接到宁夏银川经销商来电,告知需“等待一个月后来固原检测”。本人明确表示等待时间太长,无法接受。 4月21日下午:再次致电厂家要求换人沟通,答复“登记再反映”。 4月22日下午2点:接到厂家客服回电,对方态度机械,反复强调“要么等一个月后经销商来检测,要么自己开车到银川检测”。本人已明确告知车辆离合器严重打滑、存在焦糊味,不具备长途行驶条件,但客服依然无视,拒绝提供任何实质性解决方案。 4月22日当天,本人要求更换客服人员重新沟通,但截至本投诉提交之日,厂家再无人联系。厂家两次回电之间间隔4天,问题毫无进展,仅以无限期拖延处理。 法律依据:本人致电厂家客服(951995)已确认该车属于厂家设定的“10年/24万公里延保政策”范围,由于里程才不到11万公里,因此申请“善意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商品存在缺陷,有义务立即告知消费者。但购车至今,本人从未收到过厂家任何形式的延保通知(短信、电话、信函均无),厂家未尽告知义务,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错过延保期限。TCM模块的故障属于出厂设计缺陷,依据《产品质量法》,车企应对出厂先天缺陷产品承担终身售后兜底责任。离合器损坏是TCM设计缺陷导致的连带损坏(离合器2021年更换过,仅行驶三四万公里即报废,排除正常磨损),厂家理应一并承担责任。 投诉诉求:免费更换全新的原厂TCM模块;免费更换全新的原厂离合器总成;承担因车辆无法行驶产生的必要费用(如需拖车等);对厂家售后服务的消极拖延态度进行整改,并向我正式道歉。本人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维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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