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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跑C11随车充及外放电设备未非原厂配件

投诉编号:【1589179】 投诉时间:2026-01-29 22:24 投诉品牌:零跑汽车 投诉车系:零跑C11 投诉车型:2026款 纯电 640激光雷达版

本人于2026年01月20日在沧州零跑购买零跑牌汽车一台,购车过程中与门店销售明确沟通,对方承诺赠送充电枪及外放电设备,此为购车达成的重要约定。提车后门店未即时交付上述配件,经本人9天等待催促,门店于2026年01月29日仅提供网购的几十元杂牌充电枪及外放电设备,且明确拒绝提供零跑原厂配件,辩称“购车时未强调原厂”,刻意玩文字游戏规避履约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汽车销售中承诺的配套赠品,行业默认为本品牌原厂配件,且赠品成本已分摊在购车款中,属于买卖合同的从给付义务,商家不得以“免费赠送”“未强调原厂”为由降低配件标准。该门店以杂牌配件替代原厂配件的行为,已构成未按约定履约、消费欺诈,严重损害本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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