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与地点:2025年5月15日,我的家人将车辆送至泉州雷克萨斯4S店进行首次保养。2.诱导承诺:保养前,该店售后人员主动告知我的家人车身存在划痕,并明确承诺可以“免费处理”。在这种诱导下,我的家人同意了此项服务。3.侵权行为发现:近期,我在为车辆办理续保时,发现有一条出险记录,显示2025年5月16日,该车因车身划痕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赔,理赔金额为人民币9990元。4.核心违法行为:我对此次理赔完全不知情,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包括书面、电话、短信)进行过授权。而且,5月16日全天,我们均未前往该4S店。
雷克萨斯厂家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积极与顾客沟通。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