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9月29日晚前往销售发的店铺位置,销售及现场经理称他们是4s店,以月末车价低为由诱导消费者当场付10000元订金,却在收据中写收款事由:定金,销售合同内容故意填写模糊,无发动机号无车架号,对消费者心存欺骗,且在未办理任何贷款手续的前提下,写下贷款金额100000元(实批),且销售人员最后盖章公司名称为:武汉元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向大众官方客服求证,此公司非大众官方4s店铺,现本人投诉烦请退回已付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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