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6年8月21日19点参与MG07先行者计划转大定,娇兰礼盒显示大定前400名,订单车型:MG07610激光雷达版,白内白外,选配冰箱,属于先行者优先交付订单,享有官方先行者交付权益。订单9月17日完成配车,9月21日车辆从郑州工厂板车发运,10月3日车辆到店。到店后验车,查看副驾铭牌,该车辆为7月生产。从配车、发运、通知验车的全流程,经销商与厂家从未主动告知我这台车是7月生产。作为先行者首批锁单客户,我合理预期能够拿到近期下线新车,商家隐瞒车辆生产月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当前车辆尚未完成签字交付,没有完成所有权转移,本人拒绝接收这台7月生产车辆。经与4S门店友好沟通,门店愿意向厂家提交重新配车申请,但门店明确告知我:提交重配申请之后,无法保证新车交付时间,交付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此情况为门店客观反馈,并非门店过错。现向厂家提出诉求:1.正式审批本次重配申请,为本人重新调配一台生产日期≥月的全新MG07610激光雷达+冰箱车型(白内白外);(若是10月交付,配9月车;若是11月交付,配10月车)2.重配审批通过后,第一时间向本人提供全新车架号,同步车辆排产、发运、预计到店时间;3.保障本人先行者订单全部原有权益(含冰箱权益)不因本次重配发生变动;4.由厂家明确新车最晚交付时间,因本次事件造成交付延期,请厂家提供对应的补偿方案;5.安排厂家或门店专人持续同步重配全流程进度,信息发生变动时主动告知本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车辆出厂日期属于足以影响消费者是否接受该车辆的关键信息,厂家及经销商在交付前未主动披露,违背诚信原则。请上汽名爵厂家尽快介入协调处理,书面回复处理方案。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