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华晨宝马3系G28,车辆尚在整车质保期(10月6日出保)。 故障:左右大灯内部日行灯导光条出现发黄,属于该车型批量出现的现象。已经向4S店提交质保索赔,4S上传厂家,厂家技术判定轻微发黄属于正常现象,拒绝质保索赔。本人不认可该判定,属于配件高温炙烤异常老化,并非正常使用损耗。 已经拨打宝马400客服,生成官方工单备案。 诉求: 1、请求平台介入调解,希望厂家给出合理解释; 2、如不能免费更换大灯总成,希望提供保养券等合理补偿; 3、务必在系统工单备注:如果后续大灯发黄继续加重、发黑、亮度衰减,本人保留再次申请质保的权利,不能以本次判定拒绝后续故障申诉。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