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经过:本人是吉利星愿车主,车辆于2025年2月26日购买。事故发生于2026年8月17日,当天小雨,本人以约80km/h速度在金丰高架中间车道行驶。因前车突然刹车,本人向右变道至右侧车道。随后前车继续向右变道并减速,本人被迫踩刹车同时向左变道:从右侧车道变至中间车道,再变至左侧车道。在左侧车道内回正方向后,车辆突然失控,急速向右侧转向,最终左前侧撞向右侧护栏。本人特别强调以下核心事实:在左侧车道回正方向后,方向盘手感很轻,位置扶正,但车辆却毫无征兆地急速向右转向,完全不受控制。整个过程车身像橡皮筋一样剧烈晃动,感觉车辆即将侧翻。本人双手始终紧握方向盘,没有向右大幅打方向。然而,厂家提供的EDR数据却显示,在失控瞬间方向盘出现了-60°、-160°等向右大角度转角,这与本人主观感受严重矛盾。如果方向盘真的向右打了160°,驾驶员不可能没有明显感知。本人合理怀疑:方向盘转角传感器故障,导致EDR记录了错误的转角数据;ESP异常介入,对某一侧车轮实施单轮制动,产生横摆力矩使车辆向右急转;EPS转向系统异常,根据错误信号主动推动前轮向右,而方向盘实际未被大幅转动。(二)厂家拒绝提供完整数据和报告副本事故发生后,厂家技术人员曾调取EDR数据并出具分析报告。但厂家仅允许本人在现场查看该报告,拒绝提供报告副本,也禁止拍照留存。本人多次索要,均被拒绝。本人认为,EDR数据分析报告是判断事故原因、区分人为操作与系统故障的核心证据,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的权利。厂家拒绝提供副本,导致本人无法对报告内容进行核实、比对或委托第三方鉴定,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同时,本人拨打厂家400客服电话(400-886-9888),明确提出要求提供事故瞬间的ESP制动干预记录和EPS电机电流/助力扭矩数据,以判断车辆是否发生系统异常介入。但厂家将任务转交到成都西物明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处理,该4S店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仅凭方向盘转角数据就认定本人“乱打方向”,却拒绝提供能还原系统介入的关键数据,明显有选择性地使用证据。(三)维修期间行车记录仪关键视频被删除,事故发生后,车辆于2026年8月18日早上送至4S维修服务站(名称:成都西物明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下午6点多取车离店。取车后本人检查行车记录仪SD卡,发现:SD卡内仅存有2026年8月23日之后的视频(即车辆在店期间的部分视频);事故当天(8月17日)及送修前(8月18日)的视频全部消失;SD卡仍有20多GB的空白空间,但并未被新数据覆盖,说明视频是被选择性删除,而非因存储满自动覆盖。该SD卡内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是证明事故过程、车辆动态、路面状况及驾驶员操作的关键证据。维修期间车辆由维修站保管,此期间视频被删除,且删除内容恰好涉及事故前后最关键的时段,具有明显指向性。本人认为,维修站或相关人员在车辆维修期间故意删除或未妥善保管行车记录仪数据,涉嫌毁灭关键证据,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幸好该视频我有提前下载并备份)(四)厂家分析结论的根本缺陷厂家仅凭EDR中的方向盘转角数据,就认定本人“乱打方向”,但完全无法解释以下矛盾:方向盘位置与车辆运动方向严重背离;EDR方向盘转角与驾驶员主观感受严重矛盾;拒绝提供ESP制动干预记录和EPS电机电流数据,无法排除系统异常介入;拒绝提供EDR报告副本,导致本人无法核实数据真实性;行车记录仪关键视频在维修期间被删除。本人认为,厂家和维修服务站涉嫌隐瞒关键数据、毁灭证据、推卸产品质量责任。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