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别克至境E7验车时多处瑕疵店内不予退还定金

投诉编号:【1738680】 投诉时间:2026-08-07 15:04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别克 投诉车系:别克至境E7 投诉车型:2026款 1600 大满配版

1.4月25日本人到别克4S签订购车意向合同及旧车置换合同:投诉1:4S店说自购的“别克官方早鸟券”不能使用,要用他们店囤的券才行;导致始终在官方的iBuickAPP看不到订单,购车流程不合规;投诉2:签合同时说车辆在途,5天交车;实际拖延到5月15日才到车;违反约定时间;2.5月15日到店验车,发现:车辆左前轮轮胎比其他3个轮胎新2周,左前轮下摆臂标记异色,对此提出质疑,4S没有提供出厂合格证/详细物流清单/完整PDI报告等文件,反而要求我找第三方鉴定,拒绝履行其应尽的核查义务。3.验车发现底盘多处划痕,最长约1米;投诉3:交付疑似运损车辆;4.5月25日4S提出更换导流板或赠送一次基础保养二选一的解决方案:投诉4:未对车辆维修后的贬值及质保风险给予任何补偿,缺乏诚意;5.6月12日4S通过微信提出换车方案,表示可以重新订购一台全新车辆,但同时明确附加条件:“四个轮胎的生产日期没办法保证一模一样,只能说一般四个轮胎的生产日期是一致的或者是前后时间小于或等于三周都是属于正常的”投诉5:1.附加了不合理条件:要求我事先接受“轮胎生产日期差异在三周内属于正常”,等于要求我事先放弃验车权利。2.交付时间始终无法落实:6.期间,打了2~30次别克厂家400电话,找厂家协调;以及找商务局进行行政调解,均被4S店明确拒绝!对4S店及品牌的信任已被彻底透支。7.4S店不仅**迟延交付**,且提供的车辆存在**多项瑕疵**,其后续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毫无诚意**,因为4S店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车辆,本人于6月21日向4S店发出正式书面通知,要求解除购车及旧车置换合同,并退还定金。被4S店无理拒绝,至今拖延不决。投诉诉求:解除购车及旧车置换合同,退还定金5000元。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