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于2026年4月5日在鸿蒙智行用户中心长沙某店即某集团有限公司订购尚界H5纯电Pro版,并于2026年5月5日正式提车。然而提车仅23天后即2026年5月28日,官方即发布并开启预售2026款尚界H5焕新升级车型。新款在座舱舒适性、智能配置及用车体验方面均有明显升级,包括但不限于座椅按摩、电动调节、副驾准零重力、后排通风加热、W-HUD抬头显示、15.6英寸随动屏、256色氛围灯等配置,同时伴随较为丰厚的预售权益。本人认为该新款信息属于会直接影响消费者购车决策的重要商品信息。特别是在本人订车前曾明确主动向销售人员询问近期是否会上新款,销售人员答复称暂时没有收到任何新车消息,现在买的就是最新款,并以此促成本人下单购车。本人并非反对厂家正常产品更新,也理解汽车产品存在迭代升级。但在距离新款发布仅20余天的时间节点,品牌授权销售门店作为直接销售主体,理应具备基本的信息核实义务。即便一线销售人员未收到正式发布通知,也不应在未充分核实的情况下对消费者作出现在就是最新款这类具有明确导向性的答复。该答复客观上使本人在重大商品信息不充分、不透明的情况下作出购车决定,严重影响了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车辆提车不足一个月即被官方焕新升级款替代,且新款在核心舒适配置、智能座舱配置及购车权益方面均有明显提升,已对本人的财产价值、购车权益和消费体验造成实际影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根据第20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本人认为厂家及经销门店在本人购车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与重大产品变动相关的信息告知及审慎答复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现本人正式提出投诉,并要求鸿蒙智行总部及长沙该店限期给出书面处理方案。鉴于车辆已交付使用,本人不接受仅以口头道歉方式处理,要求给予与本次新款升级及预售权益差异相匹配的合理补偿。本人诉求如下:1.要求对本人因信息不充分而产生的购车权益损失和车辆贬值损失给予合理补偿;2.补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鸿蒙智行车主积分、充电权益、终身或多年免费基础保养、延保权益、车机软件使用权益、精品券或其他等值权益;3.补偿价值应参照新款车型公开发布的预售权益及核心配置差异确定。鉴于新款预售权益公开显示至高约12000元,且新款在座椅舒适性、智能座舱及用车体验方面存在明显升级,本人要求给予不低于8000元的等值权益补偿,具体形式可包括车主积分、保养、延保、充电权益、车机软件权益或精品券等。本人保留进一步向1231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及相关平台继续投诉维权的权利。附件凭证包括购车合同、购车发票等。
SAIC尚界厂家回复:亲爱的车主,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已知晓。我将立刻为您联系服务团队,如若有进展我们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