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10月20日过户为第三任车主。该车出厂时搭载阉割版ID7车机(硬件实为ID6/BDC2),官方及手册宣传具备OTA远程升级、完整语音控制、远程温控等ID7功能,但实际全部缺失,属于销售欺诈、配置与宣传严重不符。宝马中国对同款车机问题给出6500元4S代金券补偿。本人于2026年5月23日通过淄博本地经销商,向厂家索赔此权益,厂家回复称补偿仅限首任车主,以本人为非首任车主为由,拒绝索赔申请。本人认为:1、ID7车机阉割是车辆出厂自带硬件减配与虚假宣传,属于随车质量/合规问题,并非首任车主专属福利;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20条、汽车三包规定,虚假宣传与质量责任随车走,不因过户转移而灭失;3、厂家以“仅限首任+最终解释权”拒赔,属于违法排除法定责任,该格式条款无效。诉求:1、按全国统一方案,同等补偿6500元4S店代金券;2、书面说明“仅限首任车主”的法律依据与合同条款;3、公开承认ID7阉割版属于虚假宣传并道歉。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