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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3系热管理模块漏冷却液

投诉编号:【1669276】 投诉时间:2026-05-29 14:07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3系 投诉车型:2021款 320Li M运动套装

本人于【2021年2月】购买宝马品牌车辆(车型:【320li】,搭载B48发动机。车辆使用环境正常,按时在4S店保养,当前总行驶里程仅为1.59万公里。近日车辆出现冷却液严重漏液故障,经4S店检查确认为热管理模块漏冷却液。该故障属于宝马B48发动机的典型通病,厂家内部亦通过“善意保修”政策(如公告编号A24-S-022)对类似问题进行有限度的免费维修,保修期为5年。然而,宝马方面以超出该“善意保修5年”期限超短短3个月为由,拒绝提供全额免费保修,仅同意5折维修方案。并且我找到别的车主同样是21年的宝马车8.6万公里善意免费保修的维修工单(见图示),完全是区别对待车主。对此,本人完全无法接受,理由如下:1.该故障为出厂即存在的产品质量缺陷,与保修期无关根据《民法典》及《产品质量法》,若缺陷在产品交付时即已存在(如设计或材料问题),生产商负有法定瑕疵担保责任,不因保修期届满而免除。考虑到1.59万公里的极低里程出现严重漏液,远超正常老化阈值,足以证明该部件在出厂时即存在质量隐患。 2.“善意保修”不能替代法定责任厂家内部承认该问题并设定5年善意保修,恰恰证明该故障为批量性、非个例通病。以“超期3个月”为由拒绝全额保修,实质上是利用内部政策规避法律义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3.低里程漏液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热管理模块漏液可能导致发动机高温、拉缸甚至行驶中动力骤降,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厂家应积极消除缺陷,而非以时间划线推卸责任。本人已尝试和宝马官方400客服沟通时长两周,均未获实质性解决。无奈自己有用车需求,在授权4S店先自费维修了,恳请车质网平台协助推动,要求宝马正视产品缺陷,履行法定责任。综上,本人正式投诉并要求宝马中国总部方面: ·提供全额免费维修(宝马中国厂家报销我维修费用),到时能提供4S店维修单和维修发票;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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