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5日在该店定车并签署汽车销售合同,交付3000元定金,之后该店无法交车,约定的交车期早已届满,且该店表示无法交付车辆,已构成根本违约,按照民法典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该公司拒不退还定金及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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