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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跑C11经销商诱导签合同 不退还订金

投诉编号:【1600986】 投诉时间:2026-02-27 00:06 投诉品牌:零跑汽车 投诉车系:零跑C11 投诉车型:2026款 纯电 640智享版

本人于[2026年2月24日]在零跑汽车授权经销商处,被销售人员诱导签署了一份汽车销售合同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在签字过程中,销售人员未以任何方式提示、解释或提醒我合同中存在“定金不退”的格式条款,也未对该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完全未尽到法定的告知义务。我是在不知情、不了解合同内容、不知道所签字据为合同、不知道款项不予退还的情况下被诱导签字的,并非出于真实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经营者对格式条款、不退款项条款未履行提示、说明、解释义务的,该条款无效,对消费者不产生约束力。我从未在零跑官方小程序、官方APP下定,也从未授权该经销商私下下单,对其任何私下操作均不认可、一律无效。该经销商在我明确要求退定金后,不仅拒绝履行退款义务,其店长还颠倒举证责任,要求我作为消费者去“举证他们没有做到告知义务”,这一要求完全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主张格式条款无效的,由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承担已尽提示说明义务的举证责任”的明确规定。同时,该店还试图以“为人师表”等道德绑架式言论进行恶意沟通、混淆视听,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现正式要求:1.请于24小时内,将5000元款项原路全额退还至我支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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