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3年12月购得该品牌iX3车辆,购车后严格按照车辆使用手册规范驾驶、保养,无改装、无重大碰撞、无不当使用(如长期暴晒后暴力擦拭方向盘等)情况。2026年1月11日,本人发现车辆方向盘握把区域出现明显掉皮、起皮现象,无外力刮擦、腐蚀痕迹,属于内饰部件自然损坏,当日便将车辆送至就近线下门店申请质保维修,门店工作人员现场查验后表示需向厂家报备审核。2026年1月12日,线下门店告知本人,该品牌厂家以“该问题非质量问题”为由,拒绝质保理赔,要求本人自行承担方向盘更换或维修费用。在此过程中,线下门店及厂家均未提供书面检测报告,未明确说明“非质量问题”的判定依据,也未对“何种情况属于车辆质量问题”作出合理解释,仅以口头形式推诿责任,严重侵害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坏,经营者应当免费维修,质量问题的核心判定标准为: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明示的质量要求,或存在设计缺陷、制造工艺缺陷,导致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失效、损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4],本人车辆仍在质保期内,方向盘掉皮属于内饰部件瑕疵,被投诉方应举证该问题由人为损坏导致,而非由消费者承担举证责任。该品牌iX3作为中高端车型,其内饰部件(方向盘)应具备相应的耐用性,在正常使用周期内出现掉皮,不符合消费者对该品牌产品质量的合理预期,且同类问题在相关投诉平台存在多起投诉,不排除存在批次性质量隐患。投诉诉求:1.要求线下门店及厂家立即履行质保义务,免费为本人车辆更换原厂全新方向盘,并承担相关工时费用,维修后提供完整的维修记录单。2.要求线下门店及厂家出具书面文件,明确说明此次“非质量问题”判定的具体依据、检测流程及相关标准;若无法提供有效依据,需撤销原判定结论并公开致歉。3.要求线下门店及厂家对该品牌iX3车型方向盘掉皮问题进行排查,如存在批次性质量缺陷,需主动召回并妥善处理。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