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诉求1.要求厂家为车辆免费更换原厂前减震顶胶平面轴承、后减震顶胶平面轴承,并履行质保相关售后义务。2.要求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对官方400客服冷处理、踢皮球的不作为行为进行书面致歉。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0年5月27日在领克中心4S店(现已倒闭)购买涉案车辆,购车后严格按照1万公里/次的标准在领克授权4S店全程保养,完全符合领克终身质保政策要求。车辆在购车两年内即出现底盘异响情况,当时在购车4S店检查未解决,后因该店倒闭无法追溯相关凭据。2022年10月29日,本人为车辆更换避震时,未改动前/后减震顶胶平面轴承,该部件始终为车辆原厂件,未更换任何第三方配件。2025年11月26日,本人将车辆送至4S店进行常规保养并申请排查底盘异响问题。初期该4S店未查出故障原因,经更换避震的商家提示,确认异响系原厂前/后减震顶胶平面轴承损坏导致,后4S店经测试亦认可该故障结论。本人据此提出质保申请后,4S店以“在外更换避震”为由拒绝质保,且未提供任何具备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或证明材料,证实原厂顶胶平面轴承损坏与避震更换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此外,领克官方APP本身售卖同款避震且明确提供质保,却对消费者自行购买的同款配件执行区别对待的双重标准,严重违背公平原则。为维护自身权益,本人于2025年11月26日、11月27日、12月2日三次拨打领克官方400客服电话反馈问题,客服均答复“已反馈至市场部,后续将安排专人致电回复”,但截至投诉当日,本人未收到任何来自品牌方或市场部的沟通电话,存在明显的冷处理、踢皮球不作为行为。本人在车辆留置4S店期间,多次主动与售后主管沟通质保事宜,对方均以“正在申请”为由拖延,未告知任何处理进展;直至投诉前一日,4S店仅通知车辆保养完毕可取车,明确表示不对原厂故障部件进行质保更换。综上,被投诉方的行为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条款,侵害了本人的合法质保权益。补充说明,本人于2020年5月27日购买2019款领克03劲Pro 2.0T乘用车,车辆全程在领克授权4S店按1万公里/次标准进行保养,符合终身质保条件。2025年11月26日将车辆送至4S店保养并排查底盘异响,经检测确认故障原因为原厂前/后减震顶胶平面轴承损坏,该部件从未更换过第三方配件。但4S店以本人曾在外更换避震为由拒绝质保,且未提供任何检测证明,证实该原厂部件损坏与避震更换存在因果关系。此外,领克官方APP本身售卖同款避震并提供质保,却对消费者自行购买的配件区别对待,执行双重标准。本人于2025年11月26日、27日及12月2日三次拨打领克400官方客服电话反馈问题,客服均承诺反馈至市场部并回电,但截至投诉当日,未收到任何回复,存在明显的冷处理、推诿不作为行为。现要求被投诉方立即履行质保义务,免费更换原厂故障部件,并就上述问题给出合理解释。
领克厂家回复:2025/12/23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