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5年12月27日购买了一辆小鹏P7,车辆开票价为219800元。仅仅过去3天,同款车型的开票价就降至215800元,而且购车还多赠送价值2000元的积分,这严重损害了我作为消费者的利益。此外,在充电过程中,车机报出电力系统异常和动力蓄电池异常的提示。我要求厂家对此作出合理解释,并给予相应赔偿。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鹏友您好,车辆营销政策是结合市场情况做出的调整,各个车型在不同时期的优惠也会不同,客户确认锁单时就已经锁定购车时的车辆资源、权益及购车优惠。由于已售车辆的合同已生效并备案,无法追溯、叠加后续营销政策的购车权益,请谅解。如遇车辆使用问题,可以联系在线客服反馈,感谢您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