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11月10日,我在杭州一家林肯中心签订购车合同,购买林肯Z尊尚版(2025款)。我是体制内在职在编人员,在签订合同前,我向4S店咨询过体制内在编人员的购车补贴相关事宜,被告知我不符合补贴政策范围人员条件。购车后,我从浙江省直工会了解到,工会会员在领取优惠证明或优惠券的情况下能享受购车价1%(以厂商指导价为基数,即2548元)的补贴优惠。但事后,4S店却称这是厂家给予的优惠,认为我不符合政策优惠人员条件。而我多次拨打林肯厂方400热线客服询问,厂方表示这是4S店为卖车做的宣传优惠。如今,两方在车价1%(2548元)的优惠事宜上互相扯皮推诿,两方都不认账,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本可享受优惠的价款,这属于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客观上给我造成了财产损失。在车质网平台上投诉之前,他们就一直找借口抱着卖完车就了事的心态敷衍塞责,自从在车质网平台上投诉后,厂家未与4S店协调沟通,也未与本人沟通,直接以“已回复跟进”进行答复草草了事。2、签订购车合同前,我也被告知不符合厂家大客户权益补贴优惠要求。4S店解释称,我所在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统一,我所在单位成立不久,在编人员挂靠在区里其他编制单位。4S店给我看了大客户补贴范围人员表格,我作为机关工会人员,其实是符合要求的,但厂家对此解释生硬、一刀切,以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不统一为由,拒绝认定我的大客户权益(林肯Z车型5000元大客户优惠),也直接以“已回复跟进”进行答复草草了事。3、我的诉求是,弥补我因4S店在销售过程中未尽告知义务而导致本人未能享受的1%购车优惠2548元,以及林肯厂方拒绝认定的林肯Z车型5000元大客户优惠补贴。
长安林肯厂家回复:协商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