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30日下午,本人在汕头4S店内与销售沟通后准备按揭贷款购买一台雷克萨斯ES300h臻享版,当天下午销售人员为了让我迅速下单,提出先拿身份证去做贷款资格审核,过后其答复贷款资质没问题,哄骗我交20000预付款,并且按照首付68600,贷款270000的方案,让我签订购车协议;签完合同后并未开具发票。2025年10月31日下午,中行告知贷款金额有变动,第一时间联系销售,其告知我银行因我年龄超过60周岁,只能放贷20万。后与其沟通过程中我表示可以多交首付款,但林泽楷发了一张合同申明的图片,告知我因贷款金额少了70000万需要补7000元的金融服务费给他,但这份申明我跟一起到店的朋友从头到尾就没看过,也没签过,也没给我一份留底,当时签订合同他也没告知这条款;我拒绝后,其诱骗我重新更换银行贷款,并向我保证一定能过,我多次向银行提供了财产证明,理财证明等资料但银行放贷金额仍达不到其要求的27万。我与林泽楷多次沟通,表示7000服务费太多,能否减少,但其不愿意。后因银行多次放贷不成,且林泽楷当初承诺无法兑现,我向其提出退还20000的预付款,他拒不退还。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反映:1、销售人员虚假承诺保证贷款能过,事前贷款审核不到位,欺骗客户贷款资质没问题,哄骗客户缴纳预付款。2.销售人员违规收取高额金融服务费且并未告知客户。3.销售人员欺骗客户,以旧车主增购能补贴的名义,让客户签订增购申明,但其偷梁换柱,换成合同申明并且增加了莫须有的条款。4、合同并未体现缴纳的预付款不予退还,销售人员用所谓的公司规定拒绝退款,涉嫌欺诈行为。望车质网能跟进,让其退还20000元预付款,谢谢!
雷克萨斯厂家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积极与顾客沟通。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