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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P7+转向机故障 转向助力失效

投诉编号:【1535522】 投诉时间:2025-11-09 19:59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4款 长续航 Max

您好,我要投诉小鹏汽车。我在2024年12月6日购买了一辆小鹏P7+,提车后的一个多月,于2025年1月30日,总行驶里程大概1000公里时,车辆在云南省楚雄市突发转向助力失效,方向盘失控,严重威胁我的生命安全。随后我联系小鹏售后,要求更换问题硬件。小鹏售后门店后电话告知我是软件故障,硬件没问题,处理方式仅重装车机系统。最近,小鹏发布《肇庆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小鹏P7+汽车》公告中明确指出“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转向助力电机传感器线束接触不良,可能导致转向机传感器信号波动,转向故障警告灯点亮,转向助力失效,存在安全隐患”。公告中所描述情形和我一月发生的转向助力失效故障一模一样,说明我的车辆早已存在硬件缺陷。问题发生时小鹏售后却以软件故障为由搪塞敷衍我,导致我开了8个月的问题车辆。小鹏汽车公然欺骗消费者,视客户生命为儿戏。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小鹏售后隐瞒车辆真实信息,如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等,未如实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我的小鹏汽车在规定时间和里程内出现转向故障,根据法律法规完全符合退车条件。当时小鹏售后欺诈行为导致我错误判断,未在当时及时提出退车诉求。现目前证据充分,我现在要求小鹏给我退换车或者赔偿我一万元,希望你们依据法律法规帮我维权。2023年10月23日,我已通过广州12315提交投诉,投诉内容清晰,法律依据明了。小鹏汽车回复却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声称“预防性召回”“没有故障”,没有从消费者车辆已经出现故障的既定事实上回答投诉内容,也没有同我协商调解的意图,只电话告知我他们的态度就是召回不赔偿,客服对于我提出的三包退换货条款也是回答不上,但仍声称他们符合法律规定,随后在12315上草草回复。小鹏这种做法着实不尊重消费者投诉,不重视消费者意见,前期拒绝更换方向机的做法更是视消费者生命如儿戏。我希望这次小鹏能重视问题,与我进行调解,获得合理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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