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0月5号在郑州4s店分期购买一辆途观L龙耀,10月5日当天交完首付与保险一切费用。当日下午2点多提车回去,在10月8日销售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向我打电话询问验证码,私自核销4000现金抵用券,当我登录上汽大众app时发现被私自核销了!随即质问销售,销售糊弄了事,要用200块解决事情。这就是上汽销售这么对待消费者?光明正大的把消费者当傻子?多次给上汽大众总部打电话不给解决方案。1.违法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侵犯知情权(未告知优惠券存在);-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侵犯公平交易权(擅自核销财产权益)。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