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后使用过程中曾发生过轻微碰撞,该车“前方碰撞预警与主动刹车功能末工作”于是查询该款车配置参数,发现该车缺少“前方碰撞预警、主动刹车、自适应巡航”三项应有配置。于2025年2月3日,在“昭通华路汽车销售有张公司”保养车时请技师认真检查,确认该车的确缺少“前方碰撞预警、主动刹车、自适应巡航”三项配置后与上汽大众公司联系,与成都销售公司联系过,要求加装缺少的三样配置或相应配置赔偿。该公司回答可送4次保养作为赔偿,未达成协议。我出于使用车辆安全考虑,要求加装配置或赔偿加装配置的相应费用,该公司不同意。购车时,该公司故意隐瞒该车辆缺失应有的配置,而按有配置的价格销售,这是销售欺诈行为。在买方发现问题后,也不积极为买方解决,希望有关部门为消费者维权!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