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近期有意购买元泽上汽大众的途岳汽车,并通过微信与销售沟通价格事宜。销售提出需支付1000元诚意金以申请优惠价格,本人基于信任转账并备注“申请车价诚意金”。然而,销售在未提前告知、未明确约定诚意金转为定金的条件情况下,单方面认定该款项为定金,且未开具发票或签订任何合同,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规定,存在明显的诱导和误导行为。由于家里原因,本人决定放弃购车计划,要求退还1000元诚意金。但销售以款项已作为定金转入公司账户为由拒绝退款。此行为完全违背本人意愿,且未在支付前明确告知诚意金转为定金的条件,我不知情且不同意!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投诉,要求贵公司立即退还1000元诚意金,若未能妥善解决,本人将保留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及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究的权利。特此投诉,望尽快处理!
上汽大众厂家回复:关于客户的抱怨问题,我公司已安排对应经销商与客户进行沟通处理中,最终处理情况或处理结果将第一时间反馈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