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购买的福特锐界家用一手车,因发动机质量问题引发故障,导致机动车多次无法正常行驶,并多次投诉。由于前期花费数额较大,且后期带来的额外费用支出过多,从10月1日至11月26日,我一直在与厂家协调沟通。厂家委托兰州4S店进行处理,虽然更换发动机已初步达成共识,但至今未见厂家正式回复,只是停留在厂家与4S店的口头承诺之中,没有履行实际承诺,反而在处理问题上设置重重障碍。不清楚这是兰州4S店的意思还是厂家的意思,导致我的车辆在修理厂长时间停放,得不到及时处理。修理厂多次催促,但因无法获得解决方案,只能撤离修理厂。厂家或兰州4S店不仅不处理问题,还以微服私访的方式调查,并以车辆离开修理厂为由设置障碍,拒绝赔偿额外的花费。4S店说厂家会尽快解决,但至今我未接到厂家和兰州4S店的任何电话。请问:在处理设计缺陷问题上,厂家是否有过失?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既然承担了责任,为什么一直只是口头承诺,不解决实际问题,而是绕弯子,不兑现承诺?从投诉沟通到现在,已经长达两个月之久,问题还未得到实质性解决。请问这样的办事效率,到底是厂家的问题还是委托的处理机构的问题?是谁在作秀或设置障碍?作为消费者,我们能否继续相信这样的承诺?对于前期花费支出过大的问题,厂家不处理、不解决,导致后期不必要的开支继续加大,带来种种不便。厂家不仅不闻不问,还以开支未提前申请为由拒绝承认,这是否合理?请问,我需要用车也需要提前给你们申请吗?你们不提供方便也就罢了,但不能设置障碍。请问你们的目的何在?我的诉求如下:尽快解决前期协调更换发动机及其他油液方面的问题。必须承担因发动机设计问题导致的前后期各项费用开支,包括修理费用、租车费用以及因车辆维修引起的误工费用。在网络媒体上公开说明并道歉,承担应负的责任,不能以现金补偿为借口拒绝赔偿。我支付的是真金白银,不能只站在你们自己的立场上说话。希望厂家能够认真对待消费者的诉求,尽快解决问题,避免给消费者带来更大的损失和不便。
长安福特厂家回复:尊敬的客户,您好!您反馈的问题长安福特已收到,已协调兰州赛福经销商处理,我们也将密切跟进处理过程。同时,您可以拨打长安福特客户服务热线951995(在线咨询)了解处理进度,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