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比亚迪宋PLUS新能源承诺赠送充电桩不兑现

投诉编号:【1806289】 投诉时间:2026-10-21 20:28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宋PLUS新能源 投诉车型:2023款 冠军版 EV 520KM 豪华型

在购车时厂家承诺赠送的充电桩至今未兑现,说是只有两年的保留时间,期间没有收到任何充电桩过期的提醒,以及购车合同等内容,未提及充电桩事宜,购买车时三包凭证明确指出根据比亚迪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终身保修凭证,首任车主专享充电设备安装(所购车辆适用于标配充电设备的车型),购车后请及时安装,免费安装有效期为充电设备包修期以内;超过期限的,充电设备的安装费用由客户承担。其中提到的是免费安装的权益到期,并非充电桩,自购车之日起至今,本人未收到比亚迪方面关于“充电桩权益即将到期“的短信、APP推送或电话提醒,也未看到比亚迪厂家关于充电桩权益提醒。1.权益无法正常行使,非消费者放弃取益,本人购车时就提出领充电抗桩,只是因未找到车位,暂未能拿到充电桩,现在已满足安装条件,申请领取充电桩时却没有申请入口,导致权益无法行使。责任不应由消费者承担;2.厂家未履行显著提示义务: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第1款,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权益有效期)应以显著方式提示。本人从未收到任何到期提醒,厂家未尽提示义务,导致本人无法及时行使权益;3.格式条款无效购车权益单方设定“过期作废“、无提醒即失效,属于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依据《消保法》第26条第2、3款及《民法典》第497条应属无效;4s店也答复厂家将充电桩寄给4S店后可代转给车主;请平台协助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对近日客服回复厂家无法联系不予认可。请认真联系厂家正面回复并兑现承诺将应赠送给首任车主的配套充电桩交付给客户,由客户自己找有资质的公司安装充电桩,费用自付。不需要比亚迪厂家安装。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