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10月在北4S店订购瑞虎9X一辆,支付定金并签订购车合同。但合同存在以下问题:1.仅填写车架号后五位,未注明完整车架号,导致合同标的物无法唯一锁定,约定不明;2.未注明车辆生产日期,无法确认交付车辆是否为库存车,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发现问题后,本人要求4S店补全合同信息,但店方拒绝配合,反而指责本人违约并拒绝退还定金。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内容应包含足以特定化标的物的信息,车架号不完整、生产日期缺失属合同约定不明,责任在销售方。本人诉求:退还全部定金。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北京风驰昌达4S店反馈:经了解,经销商一直在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此事;目前双方就车辆问题解决方案仍在协商中。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奇瑞售后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得到客户更多的认可。我司会继续做好对该车的跟踪服务,为客户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和保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