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7日在成都购车,购车合同白纸黑字明确约定:“按揭落地96600元,送3年6次常规保养(含首)此价格已体现保养优惠,客户在APP上购买”。购车时,销售顾问告知“免费赠送保养”,全程未告知需要在APP上额外花钱购买,也未告知有购买时限。销售在后续的微信沟通中,明确承认“车价里做过扣减”(即96600元的落地价已经包含了这6次保养的费用)。现车辆进行第二次保养,4S店以“未在APP购买权益”为由拒绝履行合同,要求我额外支付999元才能开通全国保养权益。在与店长当面协商时,谎称购车时已口头告知,但当我要求其出示录音、聊天记录或签字确认书等证据时,店长无法提供任何证据。成都4S店利用合同条款模糊,隐瞒关键收费信息,在消费者已经为保养买单(体现在车价中)的情况下,强制二次收费,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的规定,属于典型的销售欺诈与违约。
长安汽车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处理,如需帮助,欢迎您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951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