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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菱宏光MINIEV动力电池故障 续航衰减

投诉编号:【1798852】 投诉时间:2026-10-13 09:43 投诉品牌:上汽通用五菱 投诉车系:宏光MINIEV 投诉车型:2021款 马卡龙臻享款 三元锂

一、车辆基本信息本人五菱宏光MINIEV,目前仍在动力蓄电池质保期内(8年/12万公里)。二、故障经过(1)日常掉电异常车辆近期出现严重异常:电量约30%以后掉电极快,仅能行驶约10公里。此前某日电量降至19%时,仪表突然亮起乌龟灯和感叹号,车辆随即在马路中间失去动力、无法启动,属于行驶中突发失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2)送修途中再次验证故障本人将车辆开往4S店时,出发时仪表显示剩余电量36%。从出发地到吉安县汽车城4S店,车程不到6公里,到达时电量已掉至19%,短短不到6公里路程掉电17%,掉电速度严重异常。(3)放置期间继续掉电并无法充电车辆放置在4S店期间,没有任何人驾驶或使用过该车。但车辆电量从19%继续自行掉至7%,并且无法再充上电,说明电池系统已经出现严重故障,并非简单的续航衰减。三、4S店处理情况车辆送至吉安市天发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天发汽车维修服务分公司(吉安县合丰汽车城)后,4S店检测确认电池存在质量问题,但明确表示只能维修,不能更换电池包,提出的方案是拆包更换其中部分电芯或模组。四、本人拒绝维修、坚持更换的理由1.这是安全故障,不是普通衰减。车辆在行驶中突然失去动力,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局部维修无法保证整包电池不再出现同类失控风险。2.掉电数据已证明整包存在系统性缺陷。不到6公里掉电17%,放置期间无人使用仍从19%掉至7%且无法充电,说明问题不是某一颗电芯,而是电池包整体已无法正常管理电量,局部维修无法根治。3.同类案例证明修了还会再坏。大量五菱宏光MINI车主公开投诉显示,采用“只修不换”方案后,同一故障普遍复发,甚至有车主维修后再次遭遇行驶中趴窝。4.法规支持更换要求。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包修期内用于修理的零部件,质量不得低于原车配置。局部维修使用的电芯/模组无法保证与原包一致,本人有权要求更换全新原厂电池包总成。5.4S店涉嫌无理拒绝三包义务。本人多次明确要求更换电池包总成,4S店仍坚持仅提供局部维修,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八条关于不得无理拒绝消费者合法要求的规定。五、投诉诉求1.责令4S店免费更换全新原厂动力电池包总成,拒绝拆包局部维修;2.对4S店在质保期内无理拒绝履行更换义务的行为依法核查处理;3.更换完成前,要求厂家或4S店提供代步车或交通补偿。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核实,车辆问题需要更换BMS控制单元,配件门店会给用户免费更换维修。门店严格按照汽车三包法处理。您买车时随车的三包凭证、保修手册,本身就是我们厂家对您车辆质量的官方保证,具有法律效力,如有疑问可以联系门店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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