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障症状与起始时间】本人车辆(凯迪拉克CT5,2024年5月19日购车,现行驶22000公里,仍在包修期内)自2025年12月12日起出现方向盘跑偏、四轮定位反复失效。该店技师当日即在微信中主动询问“车咋了““响吗““还是跑偏啊“,并多次约本人到店调整方向、做四轮定位。【多次维修未解决】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9月,本人多次到该店做四轮定位,每次做完短期恢复正常、随后再次跑偏。2026年7月,本人另行反馈前减震器漏油,该店更换两根前减震器,但跑偏问题始终存在。2026年2月7日、7月27日,本人两次因该故障自费在第三方机构做四轮定位,均有付款凭证。【该店历次检测从未提出外伤】2025年12月至2026年9月的全部检测中,该店从未提出车辆存在外伤影响故障。2026年2月15日,本人左前轮毂发生轻微磕碰,当日主动将照片发给该店员工询问,对方回复“这个需要找外面专门修钢圈的“,3月7日又表示“那钢圈伤得不严重“。此后该店继续为本车做定位、更换前减震器,均未提出外伤问题。2026年9月22日,该店技师在微信中明确表示“定位免费的给你搞,不需要收钱“。【故障原因】经本人查阅资料并与技师共同排查,查明故障原因为车辆后桥控制臂限位器变形。【厂家结论无因果论证且前后矛盾】2026年10月4日,厂家TAC回复“前减震器与这个位置没有关联“,通篇未提外伤;同日该店转述厂家意见“限位装置重新焊接就可以“。2026年10月5日,厂家TAC改口回复“有外伤的情况,无法索赔、请解释说明“——该答复系要求经销商补充说明,经销商既未补充说明,也未如实向本人转达,却直接以此作为拒赔依据。该结论仅以“存在外伤“为由,未提供任何检测数据,更未证明外伤与限位器变形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本车跑偏故障早在2025年12月即已出现,早于现存任何有记录可查的磕碰。【该店拒绝提供修理记录】2026年10月8日,本人通过微信书面向该店要求提供本车全部修理、检测记录;10月11日16时33分,该店工作人员明确回复“您上述反馈的材料我这边无法提供“。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并应向消费者提供一份,该店明确拒绝,已违反法定义务。【投诉诉求】责令经销商履行包修期内免费修理义务,免费更换后桥控制臂限位器并彻底解决方向跑偏;就外伤与限位器变形之间的因果关系出具书面技术判定依据;补偿本人两次自费第三方四轮定位的费用及交通损失;核查该车型后桥控制臂限位器是否存在批次性质量缺陷。【已采取的措施】本人已于2026年10月12日向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编号1411503002026101292220814)及举报(编号1411503002026101205322795),管辖机关为信阳市平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目前状态“待受理“。
上汽通用凯迪拉克厂家回复:按正常车辆维保流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