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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利博越L销售承诺无法兑现 不退定金

投诉编号:【1796416】 投诉时间:2026-10-10 14:20 投诉品牌:吉利汽车 投诉车系:博越L 投诉车型:2027款 第四代 1.5TD i-HEV 致行

本人首次购车,到中山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洽谈吉利博越Li-HEV车型。线下销售手写报价:优惠后车价113900元、购置税10079元、保险5000元,上牌费优惠抹除;3M膜、脚垫、尾箱垫全部免费赠送,双方约定机动车发票按实际裸车价开具,落地总价128000元。销售催促本人支付5000元订金,签署意向认购书,暂未签订正式购车合同。2026年10月9日商家出具费用明细,内容与前期商谈约定严重不符:保持落地总价不变,拆分出洽谈前未告知的补贴过票费1000元、精品费760元,原本优惠抹除的上牌费500元也重新计入;原本承诺免费赠送的精品,被折算为收费项目;机动车发票计划低开至111200元,和当初约定不符。商家事前隐瞒收费项目,擅自变更双方确认的费用构成,导致交易核心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本人申请全额退还5000元订金,门店予以拒绝。诉求:请厂家介入协调,督促经销商全额退还5000元订金。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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