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9月30日,本人驾驶上述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19:22:17发车,20:33:57故障发生时,车辆处于HEV模式,车速约120km/h,路况良好。行程起始电量84%,故障瞬间电量74%,油箱油量充足(剩余续航约800km),低压电瓶出发前13V,故障后静态12.7V。故障瞬间极其惊险:仪表盘突然弹出【动力系统故障、电量低动力受限】告警,踩油门无任何加速反应,发动机无响应,动力被瞬间切断,车辆在高速上仅靠惯性滑行至停车。停车后,系统自动解锁车门并拉起手刹,车内实体启动按键无法熄火。本人被迫下车,通过APP远程熄火并蓝牙重新启动,车辆才恢复动力。关键异常证据:故障瞬间,本人行车记录仪拍摄到车速显示从120km/h突然跳变至255km/h,随后变成0,再恢复到119km/h。同时,车机能耗插件记录本次行程44km,耗电10%,用油0L,严重不符合车辆真实能耗,疑似异常时丢失了燃油记录数据。二、售后处理及违规行为故障发生后,本人于2026年10月7日将车辆送至比亚迪汽车海洋网检查。进店前4S店开具了维修工单,但检查结束后至今未向本人提供任何书面单据(APP上也无记录),本人在微信群内索要工单,售后人员“已读不回”。4S店的检查结果及处理方式极其敷衍:敷衍检测:反馈未读到故障码,仅有一个历史故障码“电池包电压异常”,且声称“VDS只能看到故障码,没有时间信息,读不到冻结帧”。掩盖问题:在未查明失速根本原因的情况下,仅对车辆固件(VCU、BMS)进行了升级。无视安全隐患:4S店建议本人“自行继续开,出现问题不要重启,直接拖车到店里”。高速失速是严重安全性能故障,这种处理方式是将车主生命当儿戏。拒绝提供数据:本人向比亚迪官方客服提出调取后台数据、要求书面工单等合理诉求,客服以“涉及信息安全及客户隐私,客服中心没有权限”为由推诿,承诺“稍后反馈”却至今超时未回复。三、法律依据与违规事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4S店和厂家以“隐私”和“无权限”为由拒绝提供车辆故障时的后台运行数据及检测报告,严重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违反《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4S店进店检查前开具了工单,结束后却拒绝提供,属于严重违规。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七条:修理者应当建立修理记录存档制度,记录包括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提供给消费者一份。四、我的正式诉求鉴于车辆已发生严重的高速失速,且伴有CAN总线通信异常(车速跳变255),危及生命安全,本人提出以下正式诉求:立即调取后台数据:要求比亚迪厂家技术部门直接介入,调取车辆在2026年9月30日20:30-20:35期间的完整后台数据,包括VCU、BMS、发动机ECU的历史冻结帧数据、冷却液温度、12V电压及CAN报文报错记录。出具书面检测报告:要求4S店和厂家就本次失速故障,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故障诊断报告,明确说明“电池包电压异常”历史码的原因、故障发生时的真实车速以及为何会发生车速跳变。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要求厂家或授权技术中心对车辆进行深度检测(包括高压线束、搭铁点、DCDC转换器、电子水泵、EGR阀、其他可能硬件等),并出具安全承诺。书面维修工单:要求4S店立即补开并盖章确认本次检修的书面工单。退换车权利保留:本次故障已构成《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如厂家无法彻底查明并排除隐患,本人将依法主张更换或退货的权利。附件证据:9月30日行车记录仪视频(含车速跳变255画面)车辆故障现象详细文档与4S店及官方客服的沟通记录截图(含已读不回、拒绝提供数据等)请贵单位(平台)依法介入调查,督促比亚迪厂家正视严重安全隐患,尽快给消费者一个负责任的答复!
比亚迪厂家回复:您好,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