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本地五菱4S店购买五菱缤果203km舒享版车辆,办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弹性贷,贷款本金45000元,还款方案为按月偿还36期,第36期到期一次性结清尾款10800元,整笔贷款本金结清;经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核实,该笔贷款总利息为12061.8元。购车时店内销售经理口头承诺,这笔贷款享受贴息,全部利息12061.8元由4S店承担,本人无需支付。车辆成交裸车价68000元,该车型官方指导价65800元,购车价格高于厂家官方指导价。本人致电五菱官方400客服核实,厂家无该车型对应的贴息免息政策。事后4S店单方面改口,声称贴息已经折算进车价里,贷款利息需要本人自行承担。签订购车合同前,商家从未告知“贴息折算进车价、贷款利息由本人承担”,属于事后解释,刻意隐瞒交易信息,误导消费者贷款购车。目前汽车金融公司按月扣除贷款利息,4S店拒不兑现当初贴息承诺,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投诉诉求: 1.要求4S店承担贴息责任,退还本人已经被扣取的贷款利息; 2.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介入调解,核查商家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行为。
上汽通用五菱厂家回复:经与门店核实:您反馈的问题门店已受理,目前已有处理方案与您沟通,建议您考虑门店处理方案,如有疑问可与门店沟通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