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9月13日向被投诉方支付定金共计8000元,对方出具收据,其中3000元门店现场支付,另外5000元由销售指导本人在官方购车软件上支付。9月22日本人因贷款审核不通过,要求退还该笔款项。被投诉方提出必须交还合同与收据原件才办理退款,本人拒绝该要求后,对方又称只是流程要求,并非拒绝退款。合同已明确约定贷款不通过可全额退款,未附加任何其他条件。商家将退款和交还凭证强行捆绑的要求极不合理,涉嫌以扣留消费凭证的方式阻碍退款。收据是本人付款的核心凭证,在退款到账前上交,本人会丧失维权关键证据。即便双方就款项性质存在争议,被投诉方也无权以扣留凭证的方式阻碍退款协商。诉求:按合同约定全额退还8000元定金,退款到账后,本人再配合返还相关合同收据原件。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