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为2021款别克君越,事故维修更换左右前大灯后,发现车辆接通电源、大灯进入自动水平自检过程中,**前大灯在光束下移至最终位置收尾阶段存在上下抖动(下冲后回弹再落下)现象**。经现场观察和固定机位视频比对:**左侧大灯抖动明显,右侧大灯同样存在收尾位置不稳、过冲偏轻的情况,只是症状较左侧轻微;左右两侧表现均不同于正常状态,且不一致。**就该问题,经销商(ASC)技术人员已现场**对比同款在修车辆**,确认本车自检动作“与同款车确实存在差异“,并在工单中**主动申请更换前大灯**(可查工单记录,技术人员王明,2026-09-17)。即经销商层面已认定该现象为异常、非用户错觉。但后续TAC技术支持仅以“大灯内部自检动作,无需维修“一句话驳回(案例编号2100706-20260917-01),未做任何实测,也未解释为何双侧大灯表现不对称、为何与同款对比车动作不同。本人不认可该驳回,理由如下:1.**经销商现场已确认异常**:技术人员对比同款车后书面写明“确实有差异“,并申请换灯,说明该现象客观存在、并非车主主观感受。2.**左右大灯均有问题,程度不同**:左侧自检收尾时先向下过冲、再向上回弹、再缓慢落位,肉眼可见两次跳动;右侧收尾也存在轻微过冲和落点不稳,只是幅度较小。同一车辆同一上电动作,两侧都不“干净“,说明问题并非单侧偶发,而是本次更换的大灯总成普遍存在(电机间隙/反射镜定位/装配偏差)问题。3.**为事故更换件后新出现**:该现象在更换前大灯后才出现,非车辆原厂状态,怀疑本次更换的左右大灯总成内部水平调节电机或反射镜存在个体/批次不良。4.**已有固定机位视频证据**:正对车间调校墙三脚架固定机位拍摄的上电自检全过程,可清晰比对左右光束落点轨迹;与经销商现场对比的同款车视频对照,差异明确。**诉求:**1.厂家技术部门重新核实案例2100706-20260917-01,撤销“无需维修“的简单判定;2.基于经销商已现场确认异常、且左右双侧均存在自检收尾抖动的事实,**要求更换左右两个前大灯总成**(左重右轻一并处理),而非仅检查单侧;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进站维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