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2024年1月16日,在辽宁奔驰4S店购置全新24款GLS450,购车金额112.82万元。 提车仅第6天更换防滑轮胎时发现:左右前轮球头防尘套有对称孔眼先天瑕疵,右前下摆臂存在磕碰伤痕。我当场拍摄现场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门店销售顾问报备问题,提交瑕疵证据。 销售在收到车辆瑕疵图片之后置之不理,长期不予任何答复,既没有告知防尘套破损会进灰进水、造成球头磨损甚至转向失灵的重大安全风险,也没有通知我回4S店复检处置。 由于销售沉默不作为,我作为普通车主不懂汽车隐患风险,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驶带有底盘瑕疵的车辆行驶两年,里程28000公里。 车辆交付全程,我从未见过该车PDI新车检测报告,也从未在PDI单据上签字确认。该底盘瑕疵本应在PDI售前检查发现并排除,由此让我质疑发动机、变速箱、制动系统是否还存在交付前遗留的未知安全隐患。 2026年2月10日车辆出现底盘异响,进店检修确认:左前球头因为防尘套破损进灰进水已经磨损损坏,在质保下完成更换;右侧球头防尘套破损至今没有处理,车辆仍然带着安全隐患上路行驶。 纠纷沟通期间,经销商只提出赠送保养作为补偿,我明确拒绝:保养不能消除车辆出厂遗留的安全隐患,无法弥补新车瑕疵带来的风险。 我于2026年4月向梅赛德斯?奔驰德国总部提交投诉,工单CaseID:21823569,德国总部已经将本案正式转交奔驰(中国)北京总部处置。但长达近四个月,奔驰中国始终没有和我取得联系,前后沟通三十余次,没有给到正式解决方案。 整车延保审批权限归属于奔驰中国北京总部,并非4S店可以自行处理,北京总部应当履行处置责任。 投诉诉求: 1、提供该车加盖公章完整PDI新车检测报告复印件; 2、对车辆底盘及关键系统做全面检测,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 3、给予整车5年不限里程原厂延保,底盘转向部件追加5年/10万公里专项质保,录入厂家全国联保系统; 4、妥善处理新车交付即存在底盘瑕疵带来的车辆贬值损失。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乘用车新车售前检查服务指引》相关规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奔驰(进口)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