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08月29日,在东莞市门店花费4709元购买汽车延保服务。购买该延保的时候,门店销售人员口头向我承诺,该延保服务可以处理车辆的小刮小蹭问题。后续车辆出现小刮小蹭,我到店希望使用这份延保进行维修处理,但商家拒绝兑现该说法,要求我自行走保险理赔,该延保并没有实现当初销售介绍的使用效果。虽该口头承诺未写入书面合同,但正是基于销售的该介绍,我才付费购买此项延保服务。事后我联系商家,提出退还延保服务费的诉求,商家直接拒绝退款。商家销售介绍与实际服务情况不符,侵害消费者权益,请求相关部门介入调解,我的基本诉求:要求商家全额退还汽车延保服务费用4709元。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