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车辆于2022年12月购入,截至2026年4月累计行驶25000多公里,2025年11月车辆行驶过程中首次出现动力中断问题,当时误以为电池电量不足导致,充电后暂时恢复正常行驶状态。2026年3月,车辆在电量充足的状态下行驶再次出现严重失速故障,行驶途中突然失去动力,踩踏油门无任何响应。2026年4月,车辆多次在高速行驶状态下突发失速,对驾乘人员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经检测确认车辆高低压充电集成模块总成存在故障,车辆仅行驶25000多公里,刚刚超出厂家3年质保期限便出现核心部件严重故障,相较于厂家3年10万公里的质保标准,车辆损耗里程极低,足以判定该故障属于车辆固有质量缺陷,并非普通轻微质量问题,属于直接危及行车安全的产品缺陷,极易引发高速追尾等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人身及财产安全。厂家对此不作为,拒不承认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刻意推卸车企应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与售后责任。
上汽集团厂家回复:该投诉我司已受理,会安排售后服务中心联系客户沟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