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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雷凌混动电池故障 不予质保

投诉编号:【1689899】 投诉时间:2026-06-16 19:13 投诉品牌:广汽丰田 投诉车系:雷凌 投诉车型:2018款 1.8H GS-V CVT 尊贵版 双擎

问题简述:雷凌双擎混动电池故障,4S店以“未在店内保养”为由拒绝提供“电池无忧”终身质保,要求自费维修。车主已向12315投诉,但厂家拖延两天未回应。---详细描述:一、车辆基本情况本人系广汽丰田雷凌双擎车主,车辆购买于[填写购车年份]年,目前仍在[填写当前里程]公里,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以行驶证登记为准),符合广汽丰田“电池无忧”终身质保政策条件。该政策明确为镍氢蓄电池组提供“不限年限,不限里程”的无忧保障。二、事件经过近期车辆出现混动电池故障,送至[填写4S店名称]检查后,4S店确认电池存在问题。但当本人依据“电池无忧”政策提出免费保修要求时,4S店以“车辆未全程在4S店保养、缺乏完整保养记录”为由,拒绝承担保修责任,要求本人自费维修。本人曾在外面的正规修理厂进行过常规保养,但保养项目均为机油机滤更换等常规维护,与动力电池系统毫无关联。三、4S店拒赔理由不合法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十二条:“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同时,该条款明确规定,只有在“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或者三包凭证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而造成的损坏”时,才可以免除三包责任。关键在于:拒赔必须证明故障与保养不当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本人的电池故障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与外部保养毫无因果关系。4S店若坚持拒赔,依法应由其出具第三方权威鉴定报告,证明外部保养直接导致了电池损坏,而非要求车主自证清白。四、厂家拖延处理本人已拨打广汽丰田厂家400热线(400-830-8888)投诉,但至今已超过2个工作日,厂家仍未给予任何实质性回复,也未督促4S店依法履行保修义务。同时已向12315投诉,目前正在等待处理。五、投诉诉求1.要求广汽丰田及涉事4S店立即依法履行“电池无忧”终身质保义务,免费更换故障动力电池;2.若继续拒赔,要求出具书面拒保说明及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证明故障与外部保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3.要求厂家就拖延处理行为作出解释;4.保留通过车质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等渠道继续投诉,以及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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