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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安AION S电池包绝缘故障 车辆无动力

投诉编号:【1686884】 投诉时间:2026-06-14 09:14 投诉品牌:埃安 投诉车系:AION S 投诉车型:2022款 魅 580 Pio

车辆电池包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对本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详细经过本人于2022年9月5日在深圳市罗湖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广汽埃安S魅580一辆,用于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车辆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电池包接连出现严重故障,且厂家授权的维修经销商服务严重违约,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电池包故障及维修:2026年3月11日,车辆行驶中突发电池包故障,无法正常行驶,随即由拖车将车辆拖至埃安深圳宝安超级服务中心,埃安深圳宝安超级服务中心告知电池包绝缘故障需返厂维修,此次维修耗时长达21天,直至2026年4月1日才维修完毕交车。维修期间,维修经销商和埃安厂家未提供任何代步车辆,也未就营运损失给出任何补偿方案。 2.同一故障再次发生:2026年5月20日,车辆再次出现与3月11日完全相同的电池包故障,再次无法正常行驶。短短49天内,同一核心部件连续两次发生严重故障,充分证明该电池包存在根本性质量缺陷,首次维修并未彻底解决问题。经服务中心检测,确认动力电池包再次发生绝缘故障,判定为电池包本体质量缺陷,安排整体更换动力电池包。本次更换自5月20日进厂至6月4日完成交付,共计停运15天。 3.投诉理由与法律依据1.动力电池存在批次性质量缺陷,维修未根治问题 首次维修后仅49天即发生完全相同的绝缘故障,说明首次维修未从根本上解决电池包质量问题,该故障属于动力电池产品本身的固有质量缺陷,非正常营运损耗。车辆当前行驶29万余公里,仍在厂家承诺的5年/50万公里电池质保期内,厂家应当对其产品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2.营运车辆停运损失属于合理财产损失,应予赔偿 本人车辆为依法注册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是本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核心生产资料。因厂家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长期无法运营,直接造成本人营业收入损失、车辆贷款、保险等固定成本持续支出,该损失与产品质量缺陷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厂家作为产品生产者,应对其质量缺陷造成的全部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现向广汽集团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车质网提出以下正式诉求,要求埃安厂家立即督促专人落实1.赔偿全部停运损失:按照本人3月11日前半年平均日收入341.32元,赔偿本人两次故障维修期间的全部停运损失。具体计算方式为:首次维修21天+二次维修15天×341.32元,共计12287.52元整。 2.延长质保期限:对新更换的电池包提供不少于5年或50万公里的单独质保(自更换之日起计算),并由厂家出具书面质保承诺。 3.书面道歉:要求广汽集团埃安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电池包质量问题及违约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

埃安厂家回复:感谢您选择埃安,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会安排当地经销店核实处理,后续您有疑问拨打埃安客服专线:400-188-3333,或者通过埃安APP专属服务群跟我们反映,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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