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16日,本车因更换轮胎及轮毂修复进入授权经销商维修。5月22日首次准备提车验车时,本人发现涉案轮毂修复后存在异常情况,当日拒绝提车;5月23日返回经销商处要求进一步检查,在拆下轮毂后发现该轮毂内侧激光标识存在明显双重重影现象,且与车辆其余三只轮毂标识状态存在明显差异。本人向经销商提出核查后,经销商在后续维修工单中确认涉案轮毂为“原车原装”。其后经销商又出具情况说明,称同款车辆亦存在类似现象,但未就本人车辆该轮毂双重重影标识的具体形成原因作出单独结论。在Li-TCS技术案例中,经销商一方面记录初步判断“可能生产时印章水不足,导致印了两次产生重影”;另一方面又记录并上报了本人关于“钢圈生产批次重影真实原因”的诉求,内容包括追溯钢圈生产厂家、由厂家技术部门依据追溯系统进行调查,并按技术标准作出书面判定。然而技术支持最终回复仅载明“轮毂无异常”,并说明生产批次编号、质检章及钢印正常,但未对Li-TCS技术案例中关于“钢圈生产批次重影真实原因”的诉求作出明确说明,结案内容中亦未体现是否已完成生产厂家追溯、追溯系统调查,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判定依据。后续400客服转述内容与经销商前述初步判断基本一致,但未提供新的技术文件、追溯核验结果或形成原因说明。本人并非仅对“轮毂无异常”结论本身提出异议,而是认为现有结案内容尚未完整回应已录入Li-TCS技术案例并提交厂家技术支持体系处理的相关诉求:一是该轮毂双重重影标识的具体形成原因;二是是否已追溯钢圈生产厂家并进行系统核验,如已核验,具体核验内容及结果为何;三是依据何种技术标准或核验结果认定该现象属于正常状态。
雷克萨斯厂家回复:感谢您对LEXUS雷克萨斯的关注与支持。对于客户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经销店已与顾客沟通说明。再次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