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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鹏P7质保期限内动力电池故障

投诉编号:【1660268】 投诉时间:2026-05-20 16:25 投诉品牌:小鹏汽车 投诉车系:小鹏P7 投诉车型:2020款 562E性能版

本人购买小鹏品牌新能源汽车,在长沙小鹏4S店正常质保期内,动力电池出现故障。4S店及厂家无任何权威检测证据,单方面主观判定为外力导致,恶意拒保,拒不履行国家汽车三包规定。本人确认电池无撞击、挤压、涉水等外力痕迹,属于车辆自身质量缺陷。目前已预约长沙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电池故障成因检测,若鉴定为非外力质量问题,将依法追责并要求赔偿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

小鹏汽车厂家回复:鹏友您好,关于您反馈的问题,我司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已将相关情况同步至相关业务处协助处理,感谢您的谅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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