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进店维修车辆,门店提供代步车供本人使用,在维修车辆尚未完工、未验收、未交付且车辆故障并未解决的情况下,门店工作人员强行要求本人归还代步车。本人正常提出异议沟通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语气蛮横,还明确表示将对本人采取强硬处理方式,存在言语威胁、恐吓消费者的行为。该门店行为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维修期内需为消费者提供代步车的法定义务,同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恶劣服务态度加言语威胁的行为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本人提出以下诉求:在维修车辆正式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交付前,禁止门店强制收回代步车;要求涉事工作人员当面正式道歉,针对恶劣态度及言语威胁行为作出检讨;要求门店负责人出面致歉,整改门店服务乱象;书面告知本人涉事员工的内部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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