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厂家已通过4S店对第一次投诉(投诉内容请见所上传截图)回复,详情如下:本人就上述故障通过4S店向奥迪厂家提出免费更换机电控制单元的诉求。厂家通过4S店回复,拒绝免费更换,理由有二:1.故障码不属于厂家内部通告中的可获得免费更换的故障码;2.车辆已过质保期。本人要求对方进一步说明不给免费更换机电控制单元的法定依据,对方直接回答“过了质保期”,未就故障码问题作进一步解释,也未出具任何书面检测报告或拒赔依据。二、投诉理由本人认为,4S店及厂家拒绝免费维修的理由不能成立,理由如下:(一)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系产品设计缺陷,非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经查询车质网、中国汽车质量网等汽车投诉平台,奥迪多款车型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存在大量同类投诉,属共性安全缺陷。该问题主要集中在搭载大众7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DQ380/DQ381)的车型上,故障表现为行驶中突发挡位缺失、动力中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非人为使用、改装或事故造成,属于车辆本身设计或制造质量缺陷。该故障极易在行驶中突然发生,可能导致车辆在高速公路等危险路段瞬间失速,极易引发追尾、碰撞等严重交通事故,严重危及驾乘人员及道路交通安全。(二)厂家内部已就该通病发布延保技术通告,4S店以“过保”为由拒绝维修显属不当经多方查证,奥迪厂家针对该变速箱机电单元设计缺陷,早有内部技术通告(TSB),并提供了延保政策。据同款变速箱车主维权案例反映,厂家内部有明确技术通告规定:10年/16万公里或10年/20万公里内出现此类故障应免费维修。该故障是奥迪7速湿式双离合变速箱的官方通病,属于厂家质量缺陷,理应免费维修更换。本人车辆仅行驶94397公里,远低于上述延保里程标准,完全符合免费索赔条件。4S店以“超过保修期”为由拒绝免费维修,与厂家内部延保政策严重不符。此前奥迪厂家针对DQ200干式双离合变速箱的机电单元设计缺陷,也提供了长达6年或16万公里的延保政策。(三)“过质保期”不能免除生产者对产品缺陷的法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7月发布的涉产品质量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经营者对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不因产品过保修期而免责。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并告知消费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厂家在早已知晓该变速箱机电单元存在设计缺陷且已发布内部延保通告的情况下,未主动履行告知和召回义务,已违反法定义务。本案中,变速箱机电单元故障属产品通病和设计缺陷,厂家不得以“过保”为由规避法定责任。(四)4S店“明日之前维修可享优惠索赔价格,过后维修费用上调”的说辞缺乏依据4S店以时间节点施压要求本人在指定日期前自费维修,这种以“优惠价格”为诱饵、以“费用上调”为威胁的做法,试图掩盖厂家应承担的产品质量缺陷责任,将本应由厂家承担的质量责任转嫁给消费者,属于不合理的商业行为。三、投诉诉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人郑重提出以下诉求:1.要求奥迪厂家及4S店按内部延保政策,无条件免费更换变速箱机电控制单元总成,全额承担维修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2.要求在维修后延长变速箱总成质保期,确保故障不再复发,保障消费者行车安全;3.要求厂家就该产品质量缺陷向本人作出书面说明,并公开正视该批次变速箱机电单元的质量问题;4.要求厂家及4S店就其推诿行为向本人作出解释。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向用户解释国家三包法及厂家售后政策,对用户遇到的问题会竭诚处理,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