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我和家人一同在山泉路的淄博某宝马4S店订购了一台宝马330i轿车。当时店内销售承诺有现车,却并未明确告知我们,所谓的现车就是店内展厅的展车。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购车合同,并出于对商家的信任,直接支付了23万元购车款(合同中也并未注明所售车辆是展车)。4月21日,我和家人再次前往该店,看到店内展厅同款车辆上贴有已售标记,这才得知商家计划将展车当作新车出售给我们。我们提出希望购买新车而非展车,但现场协商最终被商家拒绝。4月22日上午,我们再次致电商家,提出希望购买新车而非展车,或者全额退款,依旧被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商家表示,店内不区分展车和新车,展车就是新车,并要求我们要么购买当前的展车,要么购买店内库存充足的另一款车,既不同意为我们提供新车,也不同意退款。随后,我向宝马官方投诉此事,对方表示会进行反馈,但无法给出预计处理时间。截至目前,我们仍未得到宝马官方或经销商的回应。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