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6年3月31日,在温州一汽奔腾某4S店向销售支付1000元款项。销售在收款过程中,使用“补贴即将消失、再不订车就没了”等话术诱导消费。收款前,未与本人签订任何书面购车合同,也未明确说明款项性质及退款规则,本人一直认为该笔款项为可随时全额退还的购车意向金。后来因个人原因放弃购车,本人多次向销售申请退款,对方起初答应退款,但一直拖延未兑现,如今更是以各种理由推诿、踢皮球,至今未退还1000元,存在恶意占用消费者资金的行为。本人诉求:要求该4S店立即全额退还1000元意向金,恳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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