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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奥迪A3 4S店不退还意向金

投诉编号:【1618274】 投诉时间:2026-03-25 23:31 投诉品牌:一汽奥迪 投诉车系:奥迪A3 投诉车型:2026款 Sportback 35TFSI 飞驰尊享型

2026年3月15日,本人前往武汉某奥迪4S店咨询购买奥迪A3轿车事宜。在洽谈过程中,该店销售人员利用本人购车心切的心理,大打感情牌进行诱导,以“价格已是最优惠”“错过不再有”等话术哄骗本人当场交付定金。本人在销售人员的催促下,通过POS机支付了10000元定金,但该店财务仅提供了一张POS机小票,并未提供正规发票。 随后,店内销售员要求签署购车合同,但本人发现该合同未加盖该店的有效合同公章,不具备合法的合同效力。同时,本人回家后回看与销售员的聊天记录,发现其报价并没有比当时来店前承诺的低,该店报价高于市场同款车型价格。而且,销售员还告知保险必须强制在店内购买,称新车第一年都是这样要求的,但保险费远高于市场价。回家后,本人发现合同里居然还有霸王条款,称是本人自愿。 凡此种种,家人不赞成本人继续购买此车,且本人个人经济无力独自承担购车款,遂提出放弃购车并要求退还定金。本人于3月16日开始与对方商量沟通至今,对方坚持拒绝退款。 对方存在严重违法及违约行为,具体如下: 未尽告知义务,恶意诱导:交付定金前,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定金不可退,仅以虚假优惠诱导消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强制捆绑消费:该店明确要求本人必须在店内购买保险,否则不予售卖车辆,该行为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关于禁止强制搭售、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规定。 价格欺诈:销售人员谎称已为本人“争取到最大优惠”,实际价格虚高,构成消费欺诈。 合同无效,强买强卖:该店提供的合同未盖章,合同关系未合法成立,却以此为由强扣定金、拒不退还、拒绝沟通,严重侵害本人合法财产权益。 本人认为,对方利用优势地位欺诈、胁迫消费者,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平台求助,望能够帮助本人讨要回一万元。感谢。

一汽奥迪厂家回复:您好!经销商会第一时间联系用户,并就解决方案与用户协商,感谢您对一汽奥迪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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