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事故于2026年3月10日起在南宁领悦领克4S店维修更换右前门。维修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4s店私自更换非原厂配件,欺诈消费者:右前门保险定损单上零件号是6608195442C15,金额4628元;4S店拍照给我的到货配件快递箱上右前门零件号是6608504247C15,出现矛盾,且新更换的车门本体上无零件单号编码,4S店无法证明已装车车门是否为原厂全新正品,涉嫌存在私自更换非原厂件,消费欺诈嫌疑。2.厂家400热线不作为:本人4次以上拨打领克官方电话400-601-0101,至今厂家未主动联系、未派厂家专业人员核实配件来源,无法提供可追溯的官方确认。投诉诉求:1.要求厂家彻底核查零件来源并由厂家书面向我确认所更换车门是否为原厂全新正品。2.如厂家或4s店无法提供书面证明,证实为原厂全新正品部件,请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赔偿。
领克厂家回复: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