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1月从长沙二手车商购入,车辆首任为安徽亳州4S店试驾车(25年3月上牌),现使用不足1年、里程1.2万公里,仍在5年12万公里原厂质保期内。车辆右后视镜无法电动调节,经4S店检测为缺少两配件,却以“第三方拆装无记录”拒保。拆装行为发生在我购车前,非本人所为,二手车主依法享有质保权益,故障属质保覆盖的车身电器问题。恳请撤销拒保决定,按质保政策免费维修(含配件采购与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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